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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建材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發展改革、公安、監察、建設、商務(經貿)、工商、環保廳(局、委):
近幾年來,隨著國家實施擴大內需、增加出口、深化改革、加快經濟結構調整等宏觀經濟政策,尤其是基本建設規模的大幅增長,我國建材工業的生產規模和產業結構有了很大提升。但在建材工業的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一些地區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建材違法行為十分猖獗;部分中小企業生產質量低劣的建筑材料,以低價位、高回扣和各種不正當手段參與競爭;有的企業拒不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非法生產、銷售危害人身安全健康和污染環境的建筑裝飾材料和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有的將假冒偽劣建筑材料用于工程建設,造成工程的質量隱患,危害公眾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為此,國務院決定將整頓和規范建材市場秩序列入2003年專項整治。根據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的部署,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點
(一)以關系人身財產安全、建筑工程結構安全、環境保護的建筑用鋼材、水泥、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限量的裝飾裝修材料(主要是涂料、膠粘劑、人造板、木器家具、壁紙與地毯等)、建筑用低壓電器和電線電纜等產品為整治的重點產品。
(二)以生產假冒偽劣建材相對集中的地方為重點區域,尤其突出長期未得到有效整治的區域性生產“地條鋼"及其制品、涂料、人造板及電線電纜等假冒偽劣建材相對集中的區域為整治的重點區域。
(三)以輻射面廣、經銷假冒偽劣問題突出的建材市場、城鄉結合部或城市新建小區周邊自發形成的裝飾裝修材料市場為整治的重點市場。
(四)以對使用建材、裝飾裝修材料質量監管力度相對薄弱的城鄉結合部和小城鎮建設工地為建材市場整治的重點工地。